面对这样的局面,朱棣的想法是,设太仆寺于北京,而滁州旧有的太仆寺则是改为南京太仆寺,辖区仍是原来的六府二州,官马民牧区域尚维持在洪武年间的范围。

        对于民牧,他重新制定了一套“计丁养马”的马政体系,整套体系就是把按“民户”分配养马的形式转变成了按“人口”数来养马的形式,同时对奖励条例进行了相应的改变,变成了“免一半田租”的政策。

        当然,有奖励自然就有赔偿,如果种马被养死了,而孳生的数量不够就需要赔偿,虽然看似是让百姓承担了一定量的风险,但也属实情有可原。

        毕竟无论是官兵还是百姓,其饲养的马匹都是来自于明朝廷,也就等同于养马户的马都是白来的,所以势必就会有很多人都不重视马匹的饲养,甚至还对军马肆意劳役,造成军马生病甚至是伤亡。

        故而,朱棣在制定奖赏条例提高养马户的积极性之余,也一并制定赔偿条例的目的就很明显了。

        无非就是为了提高养马户对军马的重视程度,使得其能够尽心尽力的完成军马饲养事务,而不是肆意劳役军马,从而尽可能的减少明朝廷自身的财政损失。

        单从这些来看,朱棣的马政还算是比较完善且人性化的。

        不过就“辄赔补”这一条却让朱高煦皱眉,毕竟他太清楚明代官僚的尿性了。

        况且,江南并不适合养马,不然朱元璋也不会让江南十一户养一匹,江北五户养一匹了。

        马政要推广,但得看地方,必须选择适合马政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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