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田均税法总共分为三部分,一是用长尺量田,都知道的。
二是均税,均税略有些复杂。
新法陆续执行后,许多百姓砍伐桑柘(柘树皮是宋朝造纸的重要原料),均税就是按新量出来的耕地面积征税,以前粮不满十合而按一升征、绢不满十分而一寸征,现在零头统统取消,此外征收绢丝是以田亩为主,而不是以桑园为主,你们将桑园砍了还得交绢。
为什么老百姓好好地砍桑园?这是因为各种敛财的新法推出后,许多按户等征税,桑园子值钱,官吏来统计时,将各个桑户的户等迅速提高,各种变向的赋税加重,加上有一些人造谣生事,民心恐惶,导致大量桑农伐桑种田。
其实就是加了,桑蚕业也比种田强得多,加上均税法推出来,这股伐桑风波才渐渐平息。
其三则有点冷门,山林。
不仅少林寺,许多寺观,豪强都这么做,大手一挥,这几百座山是我们财产,谁来伐樵便揍谁。
针对这种乱象,王安石规定,荒地是谁开垦出来就归谁的,以前你们冒佃耕作不追究责任,但必须放在田薄上。瘠卤不毛之地,准许佃民占有,这个占有不但是用来开垦的,比如像现在刘昌郝这样,让大伙在上面盖房子,这是合法的。但反过来,若是有人在其他空地上盖房子,刘昌郝也没办法撵走,当然,这条打死刘昌郝也不会说。
对于诡名挟佃的人,以后若是为田产闹将起来,田薄上主人是谁,这块田就是谁的,试图用此来打击诡名挟佃。
除了真正的私山,也就是像刘昌郝家这样的山,在田薄上,每年纳税,官府会承认是私有财产,不过像刘昌郝家这样植树的私山很少,多是茶山、竹山、果山。余下的山林,只要不是田薄上有主的,准许百姓合法经营这些无主的山林陂塘、道路河沟坟墓等荒地,伐樵者只要不是拿来卖钱的,朝廷不准许各地官府征税。
这才是完整的方田均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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