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眼功夫,这人又被开在底楼的乌萨奇快闪店吸引,眼疾手快抢到一包这只黄色萌兔子的联名发夹和小号公仔。

        “……”其实闻无眠觉得黄兔子有点幼稚。但架不住伏城喜欢。他差点被自己害得走不出迷宫,现在想买只兔子,那就给他买。不然还能怎样?

        一包发夹里面有两个。伏城拆开包装,给她分了一个。

        闻无眠刚想拒绝,说自己还有。结果手一摸口袋,游戏里那个用来卡门缝的发夹不见了,估计是掉在半路了。

        接过发夹时,伏城问:“你能帮我别一下吗?我手上拎太多东西了。”

        他一手抱公仔,一手拿着清一色的黑榜小吃,确实没有第三只手。

        “可以。”闻无眠没多想,抬手将发夹夹住他左耳上方的头发。

        因着这个动作,她不可避免碰到了伏城的头发。他的头发虽然经常熨烫,但发质很好,小溪一样从指尖流过,流得人心里痒痒的。

        甚至连手上都沾上一点他护发素的淡香。

        鬼迷心窍地,她也不知自己到底怎么,再次想起伏城在酒店里说的“你喜欢可以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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