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喝着酸奶,发表真理:“在路边摊上,颜色鲜艳的东西往往不好吃。”
“但是……”伏城特别委屈地捏紧小兔子:“但是它真的做得特别特别可爱。”
闻无眠:“……”
行,那你多吃点。
“闻老板,”毕竟吃人嘴短,伏城很麻溜地改了口:“我还想吃那个粉红色的炒酸奶,你给我买嘛。”
“……”虽然她觉得伏城每次买东西都踩雷这点蠢蠢的,但每次在踩雷之前叫的那句“闻老板”,真的、很顺耳。
有一种心甘情愿给他花钱的感觉。
难怪古话有云,撒娇的人最好命。
……
伏城水灵灵地花了她几百大洋,两人踩雷无数,只吃了个半饱。偏偏这条步行街是单行道,没有回头路,再往前是买饰品和小玩具的。别无办法,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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