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伫只是看起来很粗糙——那是纹身的功劳——他做事一直很认真,给人纹身穿孔一丝不苟,吃饭吃得干干净净,那碗里可是一粒米都没落,而且他还会收留流浪狗。
延伫怎么这么好呢。
游雾又想哭,延伫什么都好,就是不喜欢男人。
游雾神游天外,脑袋瓜子里装满了关于延伫的各种想象,想着延伫会怎么给他女朋友剥橘子,用他那双布满青黑色刺青的双手。
延伫剥好一只,回过头瞧瞧游雾,正儿八经说:“你的皮肤不适合纹身。”
“什么意思啊。”游雾心不在焉,盯着他手里一瓣瓣挤在一起的柑肉。
延伫没答言,将完整的沃柑肉分开一半,发出薄薄的“嘶”一声,他递了半边给游雾,“想吃?”
游雾没吭声,鼻腔里发出一声委屈的嗯哼声,两只手还是死死地抓住自己衣服,盯着那连橘络都让人撕得一干二净的半只沃柑肉,点点头。
光点头不伸手去拿,游雾的嘴唇紧抿,牙齿磨咬着唇肉,跟延伫闹别扭。他也不想这样。
“不吃算了。”延伫自讨没趣,一张嘴就吃了半只,嘴巴鼓鼓的,看得游雾口水都流下来了,可他还是没跟人要。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