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地儿,这个村子,自古就有了。老先人不知因何把家落到这半山上来,没人知道。

        有人说山前临河,山后靠林,这不挺好吗?!这周围方圆百里,再哪有这么好的地方儿?没有。出山也有大路,大路尽头也有市镇城池,可是,那种好地方儿是这几颗歪瓜裂枣的人能占据的吗?门都没有。再说,就算迁到了那种地方儿去,又能咋的?还不是不如人家门前抢骨头的一条狗?!

        所以,这地方的人自古以来就不挪窝,也不敢挪窝。都说:“就算死,也教这山里的黄土埋了吧。”又说:“就算被狗吃了,也教这山里的饿狗给吃了吧。”

        还别说,这山里的好东西儿不多,饿狗却一群一队的,比狼还多,比驴还大。一个人空手行路,可得小心了,要小心被野狗撕扯着吃了。可不是吓唬,真吃。

        这不,新近,就有一个被狗吃了的人,就是俗话所说的“狗食”。

        “谁啊?”

        问话的是老狗。自那日被他老娘和媳妇儿合力摁在炕上灌了一勺粪,他啥毛病儿也没有了,吃嘛嘛香,只有一样儿不好,就是总感觉身子骨弱,浑身无力,起不来,睡不倒,与今,已有两月了。

        这样儿无能无用的一个人,你就好好儿躺在树荫下安心养病吧,他还不。他心里急,躺不住,听旁边趁凉的人谈起狗吃的人,他上赶着问。

        在乡下,尤其是这山里,有些事儿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神事儿是这样,人事儿也是这样,这叫避讳。

        他才张了一下嘴皮子,他老娘过来就照着他的脸一个大嘴巴子,狠道:“你娘的皮被狗扯着吃了!走!回家。”

        他不想回去,还想在树下躺会儿,可他老娘不允,又在那里隔门喊在屋里摊羊毛的儿媳妇儿,道:“该死的,不得好死的,快来!快来帮我把这狗食抬着扔到沟口里去喂野狗。来时,别忘了带一把青盐。这臭肉,我怕不撒盐狗嫌臭不吃。”

        儿媳妇儿四季一双烂眼边子,一双破鞋,一头发怒的公鸡一样的乱发,披发戴胜的,打从进门那一日起,老婆子就没看惯过,时常拿背脚踢她。当着邻门四舍说:“我咋就这么倒霉呢?!怎么就娶了这么个上不了台面的儿媳呢?!”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