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菲比,我确定!”

        “好吧,我明白了,你先把这里收拾好吧。”

        林浩然把餐桌收拾好,练了一会刀,随后见菲比还没有出现,便洗了个澡回了房间。

        第二天,虽然多了一个人,但一切都和往常没什么区别,早晨依旧是把活干完,随后喂好小杰克,然后练一会刀,不过到了中午,午餐却是由安娜亲手做的,

        金黄色的小麦面包看起来就很好吃,放足了调料飘着香气的木薯汤,一大盘蔬菜沙拉,以及足够四个人吃饱的烤肉,还有一大桶的朗姆酒,这是林浩然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吃过最丰盛的一顿。

        这一大桶朗姆酒差不多有十升,是菲比平常喝的那个小桶的十倍,喝起来口感上也比那个一便士一同的朗姆酒要好得多,但度数依旧不高,连啤酒都不如。

        这年头受限于酿酒技术的限制,这种由甘蔗为主料蒸馏发酵而成的朗姆酒在口感上十分甜润,再加上黑心商人为了多赚钱而提高兑水比例,这样的朗姆酒在林浩然看来就和现代的甜果酒没什么区别,不但口感偏甜酒精度很低,而且也不会头晕。

        不知道昨天晚上安娜夫妇两人和菲比谈了什么,饭桌上,三个人看起来兴致都很不错,就连安娜都在大口的喝着朗姆酒,四个人一边喝酒一遍聊天,当然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威廉姆斯在说这次的出海精力,安娜和菲比时不时的问一些感兴趣的话题,至于林浩然,全程小透明,就是个陪吃陪喝的。

        “这次出海一共抢劫了四次,成功了三次,还有一次被对方给溜了,那可是只大肥羊,据说船上装载了满满一船的东方丝绸。”

        “老菲比,你还记得维奇吗?那个独眼龙,这次出海他死了,死的很惨,被对方一发炮弹砸在身上,然后变成了一堆碎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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