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前的背包中选件简单白色短袖和牛仔裤,在配一双浅白休闲布鞋,高歌身上的锋芒立即去了五分。这不止是衣服的作用,还是高歌收敛气息的结果。

        出了卧室,客厅中只有刘阳在摆弄自己的水晶记录器,看到高歌又换了身平常到寒酸的打扮,忍不住有些发酸的道:“哥,您真低调啊……”

        高歌哈哈一笑,“那身衣服是用来装门面的,穿坏了就没的换了!还是咱这身简单随意。”

        刘阳也穿的是短袖、和休闲长裤,可相比之下,其最新的流行款式和高档的面料、做工,让皮肤微黑貌不惊人的刘阳显出了几分潇洒的气息来。

        手腕上前卫豪华的飞星器,还有脖颈上挂着的赤金储物链,都在不经意间显示刘阳丰厚的身家。

        两年未见,刘阳也少了几分商人式的油滑,多了几分沉稳。在学院的两年,让他变化很大。当然,骨子里的商人味道,却是怎么的也去不掉的。

        对于高歌的再次出现,刘阳的感觉也很复杂。两年前,高歌光芒四射,寝室中其他三人虽然各有家世,各有才能,却在他面前黯然无光。刘阳更是以小弟的姿态,和高歌混了几天。

        那时候的高歌,放荡而嚣张,偏偏才华横溢,不管对他的性格有什么看法,对他的才华却少有人不佩服的。可在突然之间,高歌就无声无息的消失了。

        就像是一颗流星般,在夜空中闪耀出一道璀璨的光芒后,就再无踪影。

        两年后,如同他的消失一般,高歌再次没有任何预兆的出现了。这次出现的高歌,衣饰华贵笔挺,还带着一身的逼人锐气,甚至比两年前还多了些威严和煞气。

        刘阳自觉两年来用心学习,进步极大。可再次面对高歌时,却感觉到彼此间的差距似乎更大了。对此,刘阳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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