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到市警署去一趟。”楚苏一边说,一边走向电梯。“尽量得到更多的武器和弹药吧。”

        三人乘着电梯来到了地面,到达大厅时,看到了惊人的一幕景象――几十只变异人,正围着一堆堆的血肉大吃特吃。

        “看来又是血腥味的功劳。”罗志刚一耸肩,举枪猛射,刹那间就有好几个变异人倒在了血泊中。

        有一些变异人发现了他们,就猛地冲了过来,三人一起举起枪,果断地射击。这时,能力优劣一下就清楚地分了出来――罗志刚属于乱射型,全靠霰弹枪的大面积攻击杀敌,而楚苏用的虽然也是霰弹枪,但枪法极准,基本都是一枪打碎变异人的头。

        布莱恩也是如此,他并没有拿着4卡宾枪连射,而是一枪一枪沉稳地射击,每枪响后,都有一个变异人头部扬起血花。

        相比之下,罗志刚就显得非常浪费弹药了,常常需要连开两三枪才干掉一个变异人。

        “外面好像更热闹。”消灭了大厅里的变异人后,罗志刚指了指外面。透过被撞碎了的玻璃门,三人看到外面的院子里,已经是黑影乱晃,上千个变异人正在院子里疯抢着同类的尸体。但因为只有大门处有两盏灯,其它处一片昏暗,所以它们什么也看不清,只能像盲人一样与同类争抢,不经意间,往往被同类抓破了皮肉,然后就被其它同类群起而攻之。

        “这些分数,不应漏掉。”楚苏一边说,一边给枪装好子弹,大步走了出去。

        “我来试试这家伙吧。”罗志刚觉得自己和这俩人比枪的使用,简直是丢人丢到姥姥家,于是把枪往身后一背,拔出了唐刀。

        “这日本刀怎么是直的?”布莱恩好奇地问。

        “这叫唐刀,是中国唐朝的宝刀,日本刀的样式和制法就是跟它学的!”罗志刚很有学问地教导对方,听得布莱恩一愣一愣的,连连点头:“哦,原来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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