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青衣胥吏站出来说:“按照律法,不孝,父母杀之,勿论,过失杀之,勿论。”

        “然其不孝乃是指殴打父母,极度侮骂父母,谋反、逆(作恶)、叛,平常争执,非是在不孝杀之勿论范畴。”

        “秦时也有类似古法,虽曰免老告人以为不孝,谒杀,当三环之不?不当环,匾执勿失,仅是匾执勿失,将其抓捕,非是立即处死,平常是三环(三次劝返)后才会受理,以防年老人滥告。”

        “故我朝律法又规定,子女违反教令,父母杀之,徒一年半刑,无辜而杀之,可判流刑。”

        “梁家情况更是特殊,非是其父动手,乃是其弟,致兄死者,弟亦判死刑!”

        不管是不是你下令的,动手的乃是梁得宁的弟弟梁得友!这才是正确的宋律诠释。卢孔目虽精通律法,像梁永昆这样的奇葩也终是少的,他说道:“虽关孝道,人命亦重要,且情况特殊,刘有宁殴打的乃是弟、妹夫,非是其父母,并无不当举措。”

        但终是沾到了父子关系,所以刘昌郝纠结了许久,也幸好有了这份纠结,不然今天最少污了名声。陈绎额首,碰到了这样的事,不管什么人都会为难,况且是一个饱读诗书的士子,或许那天刘昌郝的处理,已经是最好的方式。

        “梁氏父子如何判之?”

        “梁得宁平时无不孝行为,弟弟妹夫来抢钱,也仅是护着钱不让他们抢,而其弟弟妹夫却为了几十贯钱,置之于死地,无论有无其父母之令,是以弟犯兄,当徒一年刑,其父亦须十杖。然须派人询问马大夫,伤者情况如何。”

        原来不是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啊,外面围观的人纷纷说道。

        卢孔目正色对外面观者说:“父即便无辜将子女有意打死,亦仅是流刑,然子女殴打父母,侮骂,稍重者,便是死刑,父母有生养之恩,故为上,诸位须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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