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路斯也没解释,直接命人将飒露紫给牵了进来:“公爷,你且看这匹马。”
因为连续赶路,奔驰了七八千路路程,即便飒露紫这般宝马,也累得掉了膘,皮毛也没那么光鲜了,但程咬金却依旧一眼便认出了它。
老流氓如同见了鬼一般,立刻跳了起来:“直娘贼,这特娘的不是飒露紫吗?卑路斯,快给老子说清楚,你从何处寻到的飒露紫?既然飒露紫还活着,那子忧是不是也没事?他现在在何处?”
卑路斯苦笑一下:“公爷,这正是我着急从波斯赶来高昌城的原因,飒露紫也是我返回故国后,意外发现它居然被人卖到了故国,而且恰好卖给了我的兄长……”
此事说来话长,卑路斯也不再卖关子,一五一十将他知道的情况,竹筒倒豆子,全部告知给程咬金知晓。
原来当初在阿尔达希尔城内,那名波斯大商人被逼无奈下,终于吐露了实情。
飒露紫确实是他的商队,从西域带回来的。
但却并非是通过什么正规途径购买而来,而是“贼赃”!
由于东西方贸易的巨大利润,西域的丝绸之路上,吸引了无数的商队,往返运输着各种珍贵货物与财物往来其中。
某种程度上,丝绸之路堪称黄金之路,流动的商队便像是流淌的黄金河流。
如此巨大的财富,除了吸引诸多商队外,自然还吸引了更多的盗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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