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也支付了相应的报酬,作为一个交换吧。

        离开公司后,秦远已经确定了s的作案手法和作案过程,至于证据,他不需要。

        秦远刚刚回到禁忌酒馆,新的案件,再度发生。

        “啧,她的频率还真是高啊。”依旧是一段视频,视频中的人,正面无表情的踩在椅子上,然后将自己的头伸进了挂好的绳索上。

        随后,他一脚踢翻了椅子。

        挣扎着死去。

        又是自杀。

        不管怎么看,都是自杀,而且录制视频的人,将录制软件水平的对准尸体,这个角度,应该是死者本人自己拍摄的。

        他提前将拍摄工具装好,然后自杀。

        难道说,s总喜欢玩这种,伪装成自杀的他杀吗?

        秦远没有先入为主,也许只是一桩普通的自杀案,上一起案件,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女人毫无自杀可能的话,秦远或许也就将此当成一个普通的自杀案来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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