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蝶昨夜滴酒未沾,只想留个最清醒的状态,好好和日机干一场。

        上次封了吉祥居,童公馆还剩下好多新衣服,童静雪大概不需要,那一箱子都还摆放在她住的客房里,前日出门时,特意找了一套最方便打架换的背带裤装带着,今日天刚蒙蒙亮,她便起身将这身衣裤穿在身上,把子弹藏在裤兜里,把枪别在内腰间。

        刚走到客厅,菀儿便大声叫她“三小姐,过来吃早餐。”

        她转头往餐厅看,莫宸晞只睡了几个小时,便精神如常,神色饱满而抖擞,菀儿把常梳作两根小辫子的长发挽成了一个简单的髻,方是已为人妇的代表。栖蝶瞧着那一桌子可口的早餐,也好,就算死也得做个饱鬼,便不好意思地像小鸭碎步走“你们怎么都起得这么早?”

        “昨天我们睡得早,也习惯了早起,到这个点就醒了。倒是晞哥难得,昨天喝了酒,今天也能早起。”菀儿一边为她盛粥,一边说。

        待她在他身边坐下,两人都因着昨夜的谈话产生了某种默契,知道和自知这心里有了担忧,只能是越喝越清醒,越清醒越睡不着,勉强睡了几个小时,天一亮就醒了。

        对比两人间如同陌路,新婚燕尔的菀儿和康子,你给我碗里夹菜,我给你碗里夹菜,比翼鸟的恩爱相依,好不羡煞两人。就像上次柳如嫣和童静峰订婚夜之后,栖蝶也是忍不住窃窃喜乐地抿嘴笑问“看你们这个样子,昨夜应该过得很好。”

        菀儿擦了脂粉的雪白的脸上微微发红,羞赧地低下头,对她眨了眨右眼“多谢三小姐和晞哥这些年的照拂,你们精心为我们的安排,我们这辈子都会感激不尽。”

        两人心感满足,几乎异口同声说出“珍惜眼前人。”

        栖蝶觉得有些尴尬,继续喝粥,由莫宸晞说“不管未来会发生什么,眼前已是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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