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对那些已经开采过的银矿、金矿下手,则又要面临一个如何才能避人耳目,将那些催生后的矿石如何搬运出来的难题。

        这无疑也是十分困难的。

        撇开这些不谈,首先需要面对的问题就是违法的问题。因为各个地方县衙对于银矿、金矿的开采资格,可是有严格管制的。

        严禁私人开采挖掘,但凡有违律者,可是要杀头的。其实严格来讲,铁矿也是属于官府管制的范围之内。

        不过,大晋王朝那么大,幅员辽阔,人多土地更多,不是每个地方都照顾得过来的。

        总不能一旦何处发现铁矿的踪迹,就等着官府派人去开采、挖掘吧,那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了。

        所以,往往各处小地方的县衙对于铁矿铜矿的开采,则是比较宽松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由发现地附近之人去开采,然后再交由官府统一收购管理。

        因此,小桑村的李村长这才敢如此明目张胆,去青溪县里募集挖矿的人手,到小桑村来帮助村民开挖铁矿的。

        而金矿、银矿则大大不同了,由于这两者蕴藏的价值太大,就是各地方县衙也不敢擅自作主张。

        只得向上禀报消息,然后再听候上面的处置。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