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城就是这样。
看着傻,其实心里跟她一样坏。
不然她也不会一次次接受他跟自己一路。
出电梯时,伏城回头,冲她眨眼睛:“要不要来我家吃晚饭?我已经让我家最忠实的仆人准备了最美味食物,错过这村可就没这店了哦。”
闻无眠因他这说法一愣:“不会是廉贞吧?”
“真聪明。”打开防盗门,先是一声响亮但不太标准的狼嚎,哈士奇高高跃起,一头撞在伏城下巴上。
后者发出惨叫,抬脚把狗踹进屋。屋子里传来咕嘟咕嘟的声音,混合一股牛油香味。
沉重的思绪被拉扯,完全从脑中分离,远远扔开。闻无眠绕开兴奋的狗子,熟门熟路地走进饭厅。电磁炉上的火锅正不停往外冒着热气。估计是觉得狗毛乱飞不太卫生,碗筷都还放在消毒柜里没有拿出来。她正晃神,伏城捂着下巴,口齿不清道:“不用拿吹风机吹,我房间飘窗上有个烘干箱,把它丢进去就行。”
廉贞抱着湿漉漉的缅因猫从卫生间出来。他的西装外套和领带不翼而飞,头发乱糟糟的,还顶着几撮烟灰的猫毛。听了伏城的话,果然顺从地把猫抱进房间。
闻无眠感叹:“他脾气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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