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黄是只土狗,黄皮白腹,没尾巴,被季雨捡回家时浑身血淋淋的,尾巴被绑着炮仗炸没的,伤口还沾着火纸屑,救活之后便一直养着了,跟季雨最亲近,能看懂小主人简单的手势指令,比如过来、坐下、起立、出去玩之类的。

        正练习“坐下起立”呢,岑之行出来了,递给他一个巴掌大的小本儿、两支削好的碳素铅笔和一块橡皮。

        岑之行:“以后可以用这个本子写字。”

        季雨抿唇,翻开第一页,水彩画着今天下午的碧翠湖,季雨不懂画,只觉得掌心里的这幅跟下午大画板上那幅差不太多,就像等比例缩放,很神奇。

        他问:画,什么时候的?这张小的。

        “趁你吃零食的时候。”岑之行眼眸带笑,“下次再带你吃鱼。”

        鱼?季雨可有可无地点点头。

        他对鱼肉算不上喜欢也算不上讨厌,指尖抚摸着大黄柔润的皮毛,犹豫几秒他还是问了:

        再带我画画,下次可以吗?

        岑之行早已经发现季雨写字时的语序问题,刚才也跟季忠良聊起过这个,季雨习惯把一句话中最重要的事放在最开始写,然后才是修饰或助词。

        明白其中规律,季雨的话也变得更好理解。

        岑之行失笑,声音温柔,“当然可以,以后都带着你,机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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