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这两个孩子,当然我分不清点点和生生到底是我的孩子还是我哥哥的孩子。但这并不重要,我早说过了,我和我哥哥很多时候其实就是同一个人。仔细看点点和生生的照片,我觉得点点是典雅的,生生是接地气的。点点不是我上百个孩子里面长得最帅的,但他的相貌最具古典气息。点点像谁呢?就像林黛玉。所以点点就是林黛玉,是曹雪芹笔下的那个仙子。生生呢,胖乎乎的,不就是薛宝钗吗?所以生生是山中高士,是我最融入世俗的孩子。
想到我这两个孩子我就由衷的高兴。谁不喜欢自己的儿子呢?而且是这样两个相貌堂堂的帅哥儿子。更重要的是,我哥哥会和生生组一个胖队,也就是说我哥哥和生生是一大一小两个薛宝钗。而我会和点点组一个瘦队,也就是说我和点点是一大一小两个林黛玉。在这场竞争中,最后是胖队获胜还是瘦队获胜根本是一个玄学问题。很可能并不会有真正的胜利者和失败者,最终的结果是胖队和瘦队各得其所,各安其命。只有凯教是最终的获胜一方,因为她同时得到了胖队和瘦队两支队伍的汗水浇灌。
和自己的儿子组队参赛,世界上还有b这更带劲儿的事吗?所以,点点,我们瘦队一定要努力。我仔细端详点点的相貌,我觉得点点真的是一个古典美人,点点是一个天生的美人坯子。我是粗糙的,但点点是JiNg致而美丽的。点点b我更适合梁可,更适合当梁可的伴侣。因为我怎么看都像一个粗糙爷们儿,而点点怎么看都是一个典雅美少年。有的人看到这里就喷饭了:“你们一家还要脸不?你爸爸将军,你和你哥哥,你还有你的儿子全做了梁可的情人。你们是一家祖孙仨嫁给同一个男人啊!”
太史公司马迁写到这里也吐了一口老血:“我是喜欢写点稀奇古怪的事情,但像这样祖孙三代嫁同一个男人的皇帝本纪,我可不敢写啊。”我抢过司马迁的笔说:“你不写我写!有什么大不了的。杀父娶母,兄弟相残的事历史上还少吗?我们家这点破事也不算什么!你就当梁可烟瘾大,cH0U了烟连烟蒂也一起嚼了吧!”司马迁听这么说,才着笔写:“红朝百年,得遇兵变。叛军之首携儿孙同嫁一夫,天下大哗。”
我闻了闻点点的身T,点点的身T有一GU好闻的甜香味。梁可会喜欢这GU味道的,这GU味道会给梁可非常好的第一印象。点点是林黛玉,梁可是贾宝玉,生生是薛宝钗,这宝黛钗的故事还得他们三人来演。至于我早就应该退休了。我会在幕后为点点和生生出主意,让他们尽可能为未来的时代做点好事,而不是起反作用。我希望梁可理解和支持我对点点和生生的指点,因为我本来也是梁可的Ai人,所以我和点点生生在某种意义上属于同一个概念。
这种理解有点深奥,简单的说就是点点是林黛玉,我也是;生生是薛宝钗,我哥哥也是。这么说就直观了,生生和点点是现实中的钗黛;我哥哥和我是文字中的山中高士和世外仙姝。所以我哥哥和我与生生和点点融为了一T,我们一起来把大观园的故事演活演好。梁可呢,他可以享受齐人之福,这是他的天命,也是《红楼梦》的题中应有之意。
忧郁的是,我哥哥和我,以及点点和生生的结局会怎么样呢?要知道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的预言可不是闹着玩的。为了这件事,我专门问过哥哥。哥哥是这么说的:“凯教是反对魔鬼的教,所以我和你会被魔鬼报复。但点点和生生没有加入凯教,他们可以自谋生路。”这么说就很明白了,最终林中挂和雪里埋的是我和我哥哥,点点和生生安全无虞。
我记得盗墓界有个规矩,就是父子一起在墓中的时候,一定要父亲先上地面,再让父亲拉孩子出来。如果顺序反了就危险了。我不是怀疑点点和生生的人格,我是说我和哥哥负有身先士卒的责任。这种责任是当父亲的责任,和神学无关。我甚至觉得我和哥哥做化外的仙,点点和生生做世俗的客,这是不是最好的安排呢?这样的话,点点和生生会获得一个幸福的人生,哪怕这种幸福是一种黑sE的幸福,但它同样值得被祝福和赞美。
点点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律师公务员,前途不可限量。生生也不遑多让,也读过大学,事业有成。我为有这样两个让我骄傲的儿子而自豪。我不为他们俩没有加入凯教,没有成为反对魔鬼的先锋而有遗憾,相反我为他们有属于他们的一条舒适人生道路而欢喜。未来的《红楼梦》,点点演林黛玉,美丽多愁古典清幽淡雅。生生演薛宝钗,大方多情圆润活泼入情入理。梁可演贾宝玉红尘公子,处处留香。这一部《红楼梦》是不是就很圆满了呢?相b我和哥哥这两棵老榆树,点点和生生是充满了少年感的明星。那么,就让点点和生生来和少男少nV们来一场约会,看看百年《红楼梦》还能不能上热搜,能不能成为网红界的大IP。说不定,有一天点点会b王源更红;生生会b马云更有钱。那么谁敢说魔鬼无情?魔鬼也在帮助我的儿子们呢。
这个人世最美好的事情之一就是亲情。亲情和Ai情不一样,Ai情可以选择,亲情是不能选择的,是血脉联系。所以当父母的怎么能不为自己的儿nV多考虑,怎么能不想着让自己的儿nV多享受一点人生的美好。我以前在舞东风上班的时候有一个同事,她每天辛劳的在店里面工作,每隔三天要上一次通宵大夜班。我疑惑是什么支撑了她这么不要命的上班挣钱,她为了什么呀?
有一天h昏的时候,同事的儿子来到店里找妈妈。儿子就在舞东风隔壁的小学上小学,儿子拿出一个大红苹果塞到同事的手上,然后兴高采烈的跑掉了。这颗苹果是学校的份例,是每天午饭后的加餐水果。但儿子自己舍不得吃,拿回家送给了妈妈。我看见同事大口大口的吃着苹果,忽然想通了一件事:同事为什么这么拼命的工作?不就是为了自己的儿子吗。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在城里上学,能和城里孩子一样享受优质的教育和生活资源,所以她才拼了命的工作做活路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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