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狼人也学会了种痘,胳膊这里明显是种痘留下的痕迹,这一招现在恐怕不管用了。”

        “有情报说,狼人与嗜血者有勾结,他们可能是从嗜血者那里学会了应对天花的方法。”有军官说道,“而且狼人也装备了线膛步枪,还有少量火炮,我们的侦察部队与他们遭遇后,他们会在放枪之后,一拥而上,贴身近战我们会吃大亏。但他们的步枪从哪里来?显然不是人们自己制造的。”

        另一名参谋则说道“狼人刻意避免与我们正面作战,他们喜欢伏击,一击不中就逃的远远的,奔跑是他们天生的技能。这让我们很难受。”

        格兰特点点头“看来狼人已经学会了人类的作战方式,也懂得扬长避短。对此,我们必须小心,不要因为我们面对的是一群未开化的野兽而得意忘形。同时我们也得承认,狼人在个体上远比我们人类强大。”

        “是,司令官阁下。”部下们齐声答道。

        夜晚,军队点燃了篝火。

        望着星星点点的火光,格兰特无暇欣赏美景。

        那位总司令给自己的命令虽然没有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表,但格兰特希望能好好的表现一下。

        但狼人的作战方式让他一时没有很好的办法,他引以为傲的机动性在面对狼人时也相形见绌。正如他以往跟比利斯作战时一样,他从不在乎一地一城的得失,大迂回大包抄,牵着比利斯人的鼻子走,总能寻找敌人弱点,狼人显然也是如此。

        格兰特并不认为自己是肖恩的嫡系,但积极表现自己的指挥才能是格兰特一直想要做到的。

        国内的形势让他明白,欧罗巴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国民军加入内战只是时间问题,肖恩就是他选定的靠山。

        跟他身份背景颇为相似的西蒙-达尔豪,在与他交接西北防务时,就公开表示,十分羡慕他能被调回内地,他宁愿去内地当一个团长也不愿留在西此当司令,因为这样就有机会在肖恩的面前再一次表现出自己的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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