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壹也从老太太的手中接过一碗刀片榖浓汤,大口大口地喝着。
格拉西老头爱怜地看着壹壹,又看了看淳于晏,小心的问道“你们真的是昨天晚上喝得烂醉如泥,然后老哈迪才把你们送来的?”
淳于晏心中暗自记下了这个关键点,但是却完全不露声色,很自然地回答“是啊,昨天听老哈迪说我们喝了整整一箱朗姆酒,其实我最开始是在喝啤酒啊,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喝朗姆酒的。”
说着他还颇为懊恼地揉了揉额头。
听到他确实是喝醉了之后,老两口明显松了一口气,老头子的态度也热络起来。
“小伙子,你是从哪儿来的啊?”格拉西问道。
“我和我养女在华盛顿特区那边做雇佣兵。”淳于晏之前在老哈迪口中也得到了一些信息,他现学现卖给自己编了一个。
格拉西脸色顿时一变,连拿碗的手都明显抖了一下,“你们是……枪手的人?”
淳于晏有些茫然地看着他,“枪手是什么?”
“也是一伙雇佣兵。”格拉西显然是在很小心地组织着词汇。
“不,我的雇佣兵组织叫做狼群。我们主要是接一些商队护卫的活儿。”淳于晏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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