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子仁搓搓手,呵呵笑着,却不言语。
莱曼说道“我打算拍摄《电锯惊魂》的续集,还是你导演,我再找人帮你开个个人工作室,然后挂靠在我这里,两家共同出资拍摄,片酬也直接算进票房分成吧。”
“我也投资?”温子仁连连摇头,说道“莱曼,我知道你对我好,但我还是一个新人,能拿分成就已经很不错了,还能介入到投资方分润线下收益的话,会不会不太好。还有,你这么相信我,让我有点担心啊,万一电影赔了,你还要给我分钱,这其中的风险你有没有考虑过?”
“会失败吗?就凭第一部的基础,还会害怕市场不认可吗?还有,你会认为自己一辈子都是个小导演吗?你看看我,我当初也不自信,害怕这害怕那的,不也闯过来了。至于投资的事,难道你想一辈子都替别人打工?就不说我了,你看看那个欧罗巴影业的吕克-贝松,人家也是导演出身,现在开个公司干的多好。”
莱曼继续说道“这里是美国,你和我一样都是个外来者,没点社会地位没点名声财富的话,还记得人家是怎样歧视你的。你还年轻,怎么比我还没斗志,投资怎么了,日后你自己也跟我一样开个电影公司我都觉得不稀奇。要想发达,没点拼劲怎么行”
总之,一大堆话说出来,中心思想就一个大家努力,共同致富,走上导演巅峰。
这么洗脑的口才,哪是温子仁这样的小年轻挡得住的,只见他满脸涨红,双手握拳,显然是被说到心坎里去了。
事实上,早在一开始,莱曼便打算用这种方式合作的。
两者在地位上平等,投资各自分定,就像是合伙开发项目一般。
人情这东西,最禁不起的就是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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