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我让李小坏拉着我到镇上买了两箱“黄河龙”(当地的比较上档次的白酒),几条“金琥珀”(当地一种较好的烟),又到肉市场一下子买了五十斤牛肉。

        当天晚上我请来了王吉良和村里几个有威望的老人,说请他们来吃狗肉。

        狗肉可是个好东西啊!在古代很多地方称狗肉为香肉,“几斤狗肉,一头蒜,夜夜洞房三年半”。

        可见狗肉味之美,营养之丰富。

        几番推杯换盏后,几个老头已经微有醉意,咧着嘴笑着夸我有出息。

        其实我并不是我钱多了烧得慌,常言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原本这些老顽固瞧不起我,我也对他们没什么好感,可此一时彼一时,如今我在街坊们心目中的身份大不一样,他们对我的态度也早就截然不同,请他们搓一顿,算是我主动示好吧!

        如果单纯是我自己,去他娘的!看不惯,咱就离得远点,以我现在的身体,想干仗的话,几个一般的人一起上,我也不怕!

        不是还有郝晓玉四口人嘛!

        几个老头吃的很嗨,每人干掉一斤多白酒,最后走路都不稳了。

        这也正是我的目的:他们醉了,自然有孩子来接回家,这样也就间接地宣告我们是一伙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