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华成立,百废待兴,整个社会比较动荡,李家屯子也不例外。

        那是古董李一家搬来这村子第三年,当时村子的小儿子看上了李国华的妹妹。

        村里人都知道,这村长的小儿子是个纨绔子弟,仗着父亲和大哥立过战功,那是横行乡里,欺男霸女。

        李国华的妹妹李国花既不愿意和他扯上什么关系,也不愿意得罪他。

        这村长小儿子蛮横惯了,再三调戏不成,恼羞成怒,借着酒劲强奸了李国花。

        当时强奸罪很重,要被枪毙的,他的村长父亲和当团长的哥哥自然不愿意看着他死,便使用了一些手段,导致案子的性质变成李国花勾引村长小儿子,最后就无罪释放了。

        当时的女人不似现在开放,那时候个个都是贞洁烈女,肯定咽不下这口气,宣判的第二天,李国花就上吊自杀了。

        看着自己女儿受辱惨死,当父亲的怎么能受得了呢?于是一气之下,拿了把镰刀砍死了村支书一家四口(他大哥在部队,幸免)。

        杀人偿命!李国花的父亲也不逃跑,而是很冷静的让民工团的捆绑了起来。

        一周后便执行了枪决,地点是村后的麦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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