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臣建议针对我朝军队的编制,进行按序编排。”
“何意?李爱卿,说明白点。”
“陛下,今后我朝只有大宋皇家军的编制,臣的意思是,每支部队都要有属于自己的番号。比如,我朝陆军人数有三十多万人,分为近三十个厢,那么对应的就是从第一厢到第三十厢。”
“朕听明白了,比如你扬州军治下的某一都,称就可叫做大宋皇家陆军第几厢第几军第几营第几都,是这样吧?”
“陛下圣明,臣正是此意。”
李庭芝的建议倒是和后世军队的编制一样,我不加思索道:“恩,此法可行,准奏。”
陆秀夫接着奏道:“陛下,自古以來,费莫大于养兵,但兵力过少不行,臣研究过我朝自太祖以來的募兵制,仁宗时期,大臣苏轼曾提出采用义务兵制,三十以下男子可以招募为军,服役十年则可退役,臣以为此法可行。”
“义务兵制?”我记起后世流行的两种募兵制,义务兵制和志愿兵制,这两种方式各有优劣。
义务兵役制的优点在于士兵服役时间短,定期征兵和退伍,使兵员经常轮换,有利于常备军兵员更新,既可保持军队的兵员年轻力壮,又可储备兵员;同时,也可使更多的人服现役,公民的兵役义务负担公平合理。其不足之处在于服役时间短,很难面熟悉地掌握复杂的军事技术与装备,只能在预备役组织中进行复训,方能达到现代条件下合格后备兵员的要求。当然,在古代基本上是不存在什么复杂的军事技术与装备的,但老兵的经验是无法复制的。
在我国,从1978年以后,就采取了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对于加强中**队的现代化建设,提高部队战斗力,积蓄后备兵员具有重要意义,这种兵役制集两家之长,颇为有效。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