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穿越到宋末的时间越来越长,我对于这个时代的情况也就了解得越多,越深,越准。
宋朝的商业空前发达,从《清明上河图》上就能看到当时北宋京城的繁华情景。高宗南渡后,朝廷依旧放松了对商业行为的限制,商贸业税收的激增使得宋朝成为了中国古代唯一一个商业税收等同或超过农业税收的朝代。
尽管如此,宋朝的平均税收大致还是各占一半,商业的发达还是掩盖不了我国农业大国的实质。所以土地的重要性依旧十分突出,这是关乎到大多数农民生计的首要问题,而农民仍是大宋朝百姓的主体,商业再发达,毕竟也还没有形成工人阶级。
如果说当时我发表的土地改革纲领大都是来自我后世的记忆,那么现在我的意识中已经烙上了不少这个时代的印记。()
“各位爱卿,土地改革的宗旨朕以前说过,就是要让耕者有其田,同时也要让能者多劳,这一点是不会变的。土地改革必须在土地丈量准确的前提下进行,今福建路的丈量已经接近尾声,所以就先从福建路开始试行。下面朕来说说对于土地改革的具体想法。首先,朕打算规定地主阶层的土地拥有量的最高限额,根据水田,旱地的不同,将我朝农民人均拥有耕地量的3倒9倍作为其限量,在人均耕地的3到6倍期间,税收等同,在人均耕地6到9倍之间的土地则按照双倍税率征收其税收,超过9倍以上的土地,由官府强制征收后放领给农民,征耕地价按照耕地主要产物年收获量的2到3倍计算。对于地主来说,土地新政是带有一定强制性的。廖爱卿,你们官田司会同农业部做出具体实施细则,要从福建路的实际情况出发,定出合理的比例值。”
“是,陛下,臣遵旨。”
“第二点,从地主手里征收过来的土地,并入官田,这些官田会陆续卖给农民,地价一样,为耕地正产品年收获量的2到3倍。为了减轻农民的负担,部地价由农民在十年内分期偿付,而且以实物的方式计算,以免受到货币升值或者贬值的影响,同时,农民不用负担利息。对于多余的官田,可以招募流民耕种,或者由官府组织成立国家农庄,也可以作为开办作坊的场地等。”
廖莹中问道:“陛下,当地的农民中如果是来自外地,没有当地的身份凭证,是否可以享受和当地农民一样的条件?”
这不就是后世的打工者与户籍居民的关系吗?
我愣了下,转问道:“户部,这在我朝有先例吗?”
户部尚书老臣马光祖道:“陛下,我朝没有类似的制度,也没有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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