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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4章打草惊蛇

        “好香啊,哥,我们先吃饭吧,饿了。”

        “灵儿,闻到香味,又馋了?”

        “什么呀,到晚饭时间了啊。”

        香味是从路边一间不起眼的小店传出来的,我抬头一看,小店的横匾上写着“宗氏火腿店”五个大字。

        据考证,自唐代起金华民间就开始腌制火腿。而金华火腿的名声却是在宋朝时打响的,一百多年前的宋代义乌籍(属于金华)抗金名将宗泽,曾把家乡“腌腿”献给朝廷,当时还是康王的宋高宗赵构见其肉色鲜红似火,红白分明,瘦肉香咸带甜,肥肉香而不腻,美味可口,于是赞不绝口,赐名“火腿”,又称“贡腿”。因火腿集中产于金华一带,俗称“金华火腿”。后辈为了纪念宗泽,便把他奉为火腿业的祖师爷,自此,金华火腿名扬四方,延续千年。

        饭店的堂前悬挂着宗泽画像,以示正宗。

        中午在赤松山上随便吃了点干粮,此时都已经饥肠辘辘,配着小店自制的米酒,众人皆是尽兴而归。

        宋承祖在客栈恭候多时,回到屋里后说道:“公子,这几日金华府衙以调查户籍为由,将最近一个月的外来人员情况部筛选了一遍,至今还在金华的共计六十九人,公子,请过目,这是所有资料,其中有十二人用朱笔勾出,是我认为可能有嫌疑的。”

        我首先看了看那十二人的资料档案,何家庄唐风之名赫然在其上面。

        唐风原有的身份凭证十分简单,男,二十六岁,出生地不详,年幼时四处流浪,十三年前随其义父唐天昊落户睦州青溪(今浙江淳安),无功名在身,无劣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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