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那破旧的小厨房里,奚云透长发随意束成了马尾,正卷着袖子,在灶台前从铁锅往外盛菜。
“炖鱼啊?”谭书迟食指大动钻进厨房凑到奚云透身边,眼睛盯着炖熟了翻起白眼的鱼,“可以可以,看着就好吃,赶紧的吧,我真要饿死了!”
一边催促,他一边跑回门口,从卸进屋子的驮包里掏出一大把野菜,回厨坊交给奚云透。
两人对坐在小方桌上,奚云透坐姿挺正,吃饭慢条斯理,一点点清理鱼骨,把细嫩的鱼肉喂进嘴里,缓缓咀嚼。
这优雅的气质,这斯文的举止,这挑不出瑕疵的长相,这坐有坐相的身段,这连夹筷子都风度翩翩的手指,啧啧啧,真绝了。
要不是知道这是他金手指,谭书迟都要怀疑奚云透可能就属于多伊尔王国贵族编制了。
不过他也就只惊艳了那么几几分钟,来岛上之后谭书迟粒米未进,饿的前胸贴后背,他捧起一大碗米饭使劲往嘴里扒起来。
鱼肉炖的软烂,野菜拌的酸香,十分下饭,谭书迟吃的卖力又满意。
奚云透吃着吃着,抬眸一瞥他,“山上怎么样?”
“嗯,不错,可以训练一些猎人上山打猎回来给农户改善伙食,另外山上有美味的野果,我装了一兜子放在门边,等会你洗一洗当饭后水果吃。”
奚云透翻他一眼,又问,“野果树,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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