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像是有点扯皮。
但是,贾六定了个规矩,那就是他这个皇帝只有三次驳回内阁意见的权力。
如果还想驳第四次,就必须组织召开议政会议,由议政王公大臣投票决定是照内阁意思办,还是照皇帝的意思办。
如果议政王公大臣会议的结果是支持内阁,那皇帝就必须无条件服从。
如果议政王公大臣会议的结果是支持皇帝,那内阁则无条件服从。
如果内阁拒绝服从,则由皇帝行使解散内阁权力,重新任命新的阁员。
如果皇帝拒绝服从,议政王公大臣会议作为大清最高权力机关,有权行使弹劾皇帝的权力。
必要时,可以恭请皇帝下野。
这个制度是贾六亲自召集内阁五大老,然后一字一句很认真对他们讲的。
当时就把五大老惊呆了,然后集体端起茶碗碰杯,一致同意此方案,并拟将这一制度以圣旨方式公布全国,确保六皇帝不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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