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刺史本身对各州是没有管辖权的,只有监督权,别看丁原之前任并州刺史时,一度联合并州各郡讨伐义屠各胡,那是因为他得到了朝廷临时赋予的权利。

        换而言之,刺史想要临时接管州郡的军事,就必须先得到朝廷的允许,这一来一回最起码几个月,等到朝廷授予权力,估计这州也被叛乱军祸害地差不多了——这也是刘焉提出设立州牧的理由之一,以便最迅速地,联合整个州的力量去平定叛乱。

        这一点刘辩也是认可的,他对灵帝说道:“儿臣以为,可以授予刺史‘临时军权’,倘若某一州发生叛乱,则该州刺史自动获得州下各郡的兵权,立即出兵讨贼,平日,则依然无权管辖各郡。”

        灵帝听罢,不置褒贬,旋即平静地反问刘辩道:“若有刺史养寇自重,该当如何?”

        刘辩一愣,回答道:“若刺史养寇自重,州内郡守自会举报。”

        “若刺史与郡守沆瀣一气,又如何?”灵帝又问道。

        刘辩思忖了一下后说道:“可由朝廷派御史或监军督查。”

        灵帝笑了笑,又问道:“若刺史贿赂御史、监军又如何?”

        这样问下去还有完?

        刘辩脸上露出几许无语,正色说道:“儿臣相信,总有清廉正直的御史。”

        灵帝看出儿子被问得有点不耐烦了,在下了一子后,换了个方向又问道:“临时赋予刺史领兵之权,兵不知将,将不知兵,如何讨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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