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嘛玩意,中东?!太远了吧……”

        言至于此,秦寿当然明白了斯塔克的意思,他是想让自己帮他一起去销毁斯塔克集团非法流入到中东地区的军火,这几乎是斯塔克的一个心病。

        但具秦寿所知,那些武器大多都流入到了阿富汗境内,而阿富汗,那可是原在地球的领一边啊,自己说不定都能顺道回华夏看看了……会不会被当作偷渡啊?(阿富汗和华夏有九十公里的接壤。)

        秦寿的心中不禁有些忐忑和……兴奋。忐忑的是要离开亲人那么远,去地球的另一边作战,而兴奋则是体内的好战因子在作祟。

        虽然秦寿向望和平宁静的生活,但于此同时,作为一个年轻且战力强大的超能力者,说他一点都不好战那是不可能的。

        天天上学做饭,欺负欺负街头混混,时间久了确实有点消磨人,更别说现在的街头混混看见乌鸦,二话不说直接就跪下了,别说抵抗,甚至连跑都不跑。

        而且现在的混混抢劫都已经不拿枪了,一方面是没有,更多的则是不敢,因为大家都知道乌鸦对付拿枪的人可比对付拿刀的人狠多了!拿刀被逮到最多鼻青脸肿,但如果你拿枪,那你可千万别开火,最好子弹都不要装!

        因为不开枪基本也就是断几根骨头,最多把手废了,但只要你敢开火,那你最好已经写好遗书了,否则乌鸦是不会给你这个机会的。

        无敌且枯燥,这就是秦寿现在的日常生活……

        “远不怕,你放心,在不包括战斗时间的情况下,我可以保证让你飞一个来最多不会超过十二个小时。”斯塔克信誓旦旦的道,他也确实有这个能力和自信。

        至于秦寿会不会被那些敌人伤到,他对此可一点都不担心,那些散兵游勇连自己都无法伤到分毫,更别说战力还在自己之上的秦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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