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弘昼松开了旺财的爪子,兴冲冲地说道,“江南的风水好,不光是养美人,这狗也很是灵性,我实在是太喜欢了。”

        旺财的尾巴摇啊摇,舔了舔弘昼的手,还汪汪叫了两声,活脱脱像是在附和弘昼的话。

        孙知府知道了对方要带走这条狗,实在是大为头疼,可怜他尚未苍老,却被和亲王磨得出了银色发丝。

        孙知府巴巴地看着弘昼:“李公公吩咐过了,让微臣好生养着这狗。”

        弘昼笑嘻嘻地说道,“你放心,这狗实在是太聪明了,当时皇兄是不是没见过?不然这狗要去木兰围场,见到了熊瞎子都会扑上去,实在是一条好狗!倘若是皇兄见到了,只怕这狗儿也要入宫。”

        孙远道还是发愁,只怕王爷养死了这条狗,“王爷,您的意思是……”

        “我带回去啊,我都已经答应旺财了,他听我的话,我就让它去见它的主人。”弘昼摸了摸旺财的狗头满是爱怜地说道,“我总不能对旺财说话不算话。孙知府是不是怕我养死它?放心放心,我身边有人喂它,而且啊,等到了北京城,若是谢小主见到了这狗,是不是也会心生欢喜,我这是四角俱全的好事。”

        孙远道的汗水都滴落了下来,这话他都不好接。

        弘昼拍了拍胸口,“你放心,我来这江南之地是给皇兄解决麻烦,而不是给人增添麻烦的。我这就走的,顺带带两个江南美人……不,带八个好了,分别擅长吹拉弹唱、琴棋书画的,一样一个!”

        虽说皇兄守孝的时间只用百日,但是从江南之地带走美人,少不得要受人诟病,弘昼打算自己带八个美人回去,这样御史就只会抨击自己,而不是暗搓搓说皇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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