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跟着自己的心走一次。
沈夕岚换好衣服出去,莫景森已经餐点都摆好,就等她开吃了。
朴舍的厨师便是老板,只做中餐,但厨艺比起五星级酒店的厨师还要好上许多,虽然价格高,但想在朴舍用餐,位置依然十分难预定,因为他一餐只接六桌。
沈夕岚是知道这个规矩的,因为她之前和慕子云去吃了一次,有听他科普。
她满足地吃了个饱,放下筷子问莫景森“你怎么每次都能打包朴舍的?据我所知这里不外送?”
“那老板初创业的时候钱被人骗了,我借给了他,没要利息,只是有个条件,我要吃的时候,第一时间给我送,包括钱还上后也不能变。”莫景森淡淡地陈诉事实,没有为此骄傲的意思。
“你试吃过他做的菜?”沈夕岚好奇地问。
那店装修将低调的奢华体显了淋漓尽致,投资可不小的,他是商人呢,不直接投资分红还连利息都不要,如果做得不合胃口,那就直白了说是做慈善了。
哪知,莫景森摇摇头“没有,那段时间我忙,没去过他店里,有次被合作方请去那里吃饭,才发现味道不错。”
沈夕岚虽意外可又有种是他会做出来的事那种感觉,像李嫂,不也是因为他的善举才有了今天。
和他起比来,她的格局还是小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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