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所代表的伊塔利亚文明与地球文明华夏,与协议签订之日起展开合作,合作范围仅限于协议内规定的以下内容。
第一,由星辰为华夏前往新宜居星提供便利,并协助华夏在宜居星球上进行科学考察、移民生存。
第二,提供两颗宜居星球(不含秦戎帅所属的星球),九个资源星系作为合作内容的报酬支付给华夏。
第三,由星辰做为甲方,华夏作为乙方,承揽甲方指定区域的十个恒星系的矿产资源开采、提炼、加工,直接为伊塔利亚提供成品原材料,附带宜居星球的地面,按照星辰规定的标准建设基础设施。
第四,由华夏承揽星辰指定区域和星球附近太空空间的采矿和基础设施,还有大型航空港工程。
第五,华夏为星辰制造三千艘星际舰船,具体型号、尺寸与技术要求再议。
第六,所有华夏承接订单,必须严格遵守星辰指定标准,不合格的部分要求返工或者更换,超期接受罚款。
第七,为保证工程和订制产品的质量与工期,星辰需在工程施工工艺、关键技术、机械设备等方面为华夏提供帮助和指导。
作为达成协议的代价,华夏放弃了要求科技转让的条款和一颗宜居星球为代价。总的来说,协议内容双方都比较满意,也谈不上谁吃亏谁占便宜,起码现在是看不出来。
华夏方面是尽了最大的努力,来保证己方的利益了,至于效果那就要等待历史的检验了。
最后双方在《伊塔利亚文明与华夏文明合作框架协议》上签字的时候,华夏代表团的人都有些下不去笔。最后强忍着激动心情签完了字,还感慨了一句,但愿这件事不会在后世史书上留下批评,也希望后世子孙提起此事的不会骂我们是罪人,大家也就心满意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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