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了一笔彩礼嫁了出去。

        随后,原身婆婆又用收到的这笔彩礼添了点钱,给刘锦成了亲。

        而被灌输了十几年,弟弟最重要,有什么好东西都要给弟弟的刘媛,即便嫁人后,也时常从婆家弄东西给弟弟,借钱给弟弟之类的。

        这种做人儿媳妇的,把婆家的东西往娘家搬的行为,要是偶尔为之,或者说,稍微弄一点点,带点吃的喝的,回去孝顺老娘之类的。

        多数人睁只眼闭只眼就算了。

        可关键是,刘媛的行为不是偶尔为之,而是时常为之,也不是稍微弄一点,而是差点把家里给搬空了,最为重要的是她也不是回去孝顺老娘,是回去孝顺她弟弟去了。

        这样一来,她丈夫和她上面的公公婆婆又岂能满意,为此不知吵了多少次,骂了多少次,最后更是直接收了她手里的所有钥匙,一分钱不给她,也一粒米粮都不给她。

        把她当成贼防。

        要不是她进门就怀孕,生了个儿子,估计他们家都能跟她离婚。

        但即便如此,她也没消停。

        她开始自己上班打工赚钱,不补贴家里,全部贴她弟弟去了,时间日久就连她的儿子都不待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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