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心里就不是个滋味。
因为这不合道德伦常。
如果不按律法,就让大家公正的判断的话,我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男子无罪,同时大多数人应该还会认为养恩大于生恩,男子应当主要奉养其养父母,对于亲生父母,只要稍微尽点责就可以了。
可是按律法而言,这是错的。
男子必须奉养亲生父母。
待养父母如何却无关紧要。
这律法又何其不公。
如果按春秋决狱来判决,男子所行并无错误,所以他是无罪的。
他也无需如同奉养真正亲身父母一样奉养抛弃了他的亲生父母。
这难道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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