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断人钱财如杀人父母。杀父之仇又不共戴天,这四舍五入,就是周正海和周家族人是不共戴天之仇啊。
这都不共戴天了,还有时间怜惜仇人的儿子吗?
这瓜落他们就吃定了。
保不齐他们母子甚至他舅哪天就会被人下了黑手丢了性命也说不定。
这一点光都沾不上,光剩风险了。不上算啊。
吴中汉觉得,外甥说的也不是没道理。既然好处一点没有,还有性命之忧,不如大家就撕掳开。
既然要断,不如断干净。
他就跟周家族长直接说了,他想让外甥过继到他们老吴家。
相同的敌人,把大家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大家会坐在一起,就是为了同仇敌忾的。
当然,周家的族长也可以选择不同意,把周安捏在手里,可这对他又有什么好处呢?如果这事是真的,对周正海来说,周安也不过就是个被放弃的孩子。损人不利已的事他们干着也没意思。把周安强留下来,谁养啊?
不如做个人情,同意,同意,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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