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
约翰沃森知道安东尼的本事,参加过三百场PK,完胜三百场,龙,虎,豹等三大杀势大成。
按照他的实力,完可以成为圣骑士,甚至12圆桌之一,但是,他没有去,选择继续留下来。
因为他喜欢黑暗,只有无边杀戮才能够刺激他的神经,让他变得更强。
对方现在确实很强,不过跟安东妮相比,他只有死!
“很好,你去解决他吧,其他人都是废物,没有必要浪费时间。”约翰沃森道。
“是。”
主持人加纳连续在擂台上对着周围的种子选择手,喊道:“还有谁上来挑战?证明自己的实力?”
谁还敢上去?
三个人联手在对方手底下坚持不到30秒,他们上去不是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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