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雨桐看了刘淑梅一眼,还是伸手拿过来了,将档案袋里的东西掏出来看了一眼,她的眼睛就微微眯了眯。

        入目的是一份名单,十七个人。

        这十七个人,姓甚名谁,多大年纪,身上有什么特征,家是哪里的,家里还有什么人,这些人的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都写的非常明白。

        从第二页开始,是找寻这十七个人的过程。哪一年去了什么单位,找了什么人,查问了什么,当时的证词证言都有,签字按了手印的那种。包括这个证人的联系地址和方式都留了档了。

        从时间上看,她是从李林和李魁出事之后着手找寻这些人的家属的。从开始找寻,到找到最后一个受害者的家人被找到,经历了好几年。最后一个遇难者的家属被找到,甚至是在三个月之前。

        持续几年在做找人的事,至少这些东西和这些证言证词是这么表明的。

        再往后,林雨桐眉头皱的更紧了,后面一摞子,都是民事赔偿的协议。刘淑梅从找到第一个遇难者的家属之后,就跟对方达成了协议。给对方赔偿了一百万,事情就了了。往后的每家都是如此。

        翻到最后,她竟然看到了一份转包协议,这协议是九零年的,日期上是这么写的。上面标明,从那一年开始,她已经将协议转包给了李林。

        那么后面的事故其实跟她是无关的。

        刘淑梅脸上拘谨,但语气平淡,“当时我一个女人家,把这个矿业经营看的太简单了。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女人能管理的了的。本来想着叫李林管着,但最后发现,人家要背着我耍手段,我是一点办法也没有的。怎么办呢?不亏本就行呗。干脆将煤矿转包给李林了。至于为什么李林不对外说,我想也是想借助我的关系网。在县城,人家都知道李林不过是地痞二流子,没有我的脸面撑着,人家不会卖他面子的。当然了,当时我也年轻,是想不到这些的,后来见得多了,了解这些了,可这不是已经晚了吗?”

        林雨桐看她,“也就是说,这矿后来跟你没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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