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同一宿舍的女生顿时义愤填膺。挂了电话知道人已经抓住了,死活不人罪。
舍长就提议:“他不认就不认了?咱们都是证人他凭什么不认?”
对!这种变|态在学校了,谁还敢一个人走。对这种人就不能放过!
然后开始动手,私下里串联,找其他宿舍的同学,找老乡帮着签名。有的人听的生气,证词很简短嘛,就抄一份签名。有些人不想写,但是架不住大家叫签名,也就签上了。到最后,有些人都不知道为啥签名的,大家都签了,那就签吧。
她们不光自己上,还叫了男朋友,老乡,同班的男同学,然后雪球滚了那么大。因为都是各自行动,都怕人少了没说服力。全凭着一腔热血,却没想到这种证词无法取信于人的。
故意诬陷他人,这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事到了这个程度,也都傻眼了。她们坚称她们没有故意陷害,若是不被诱导,她们也不会那么无聊。
可事实就是,你们递交给有关部门的证词,写着都是你们亲眼所见。明明没见,却在其中说了假话,法律是儿戏吗?
于是,这些伪造证词的一方面得应诉,一方面也起诉佟谣。说是此人有诱导怂恿的行为。
这案子断断续续的,随着网络的酝酿和各大媒体的报道,已经闹到了人尽皆知的程度。有人认为不该揪着不放,还都是孩子,给点教训就行了。有人却认为这是没死人,要是死了人这算谁的过错?就该叫这些年轻人知道害怕,知道冷静。
这案子断断续续的,直到开年三月份的时候才结束。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