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料中的腹痛迟迟没来,他捧着粥看了好半晌,一头雾水吃完了饭,还在想难道总裁犯病综合症是不是好了。
餐后,黎昼带着季棠回家,《暴毙》后续谈合约的事情交给副导演,接着带着季棠去了商场,是一家独特风格服装店,他比对着给小孩儿要买衣服,季棠一听是给自己买不想他破费,又觉得他实在不是个合格的金丝雀,揪了揪他的衣摆劝人走。
前世今生,他都鲜少逛街,更遑论是被专程拉来买衣服。即便是家里对他宠爱有加的大哥二哥,因忙于事业也未曾这么细心注意过,都是管家一批一批买的,喜不喜欢他都得穿,毕竟他不喜欢浪费。
“乖。”黎昼揉了揉他的后脑勺,嗓音低低的,凑在他耳边轻笑道:“金丝雀不是要听金主的么?”
再怎么说,也要有点金屋藏娇的样子。
季棠第一次被靠这么近,且姿势又那么暧昧,他紧张得小拳拳握了握,乖巧“嗯”了一声,小鹿般的眼睛有些慌。
在黎昼的督促下,季棠试了好些衣服,黎昼坐在沙发上双腿交叠轻啜咖啡看着,不时微微颔首赞赏,或摇头否定。
约莫试了一两个小时,季棠挑了几件,
谁知,黎昼从那衣服里挑拣出几件,剩下的全部让售货员装好,又给小孩儿挑了鞋子、帽子、配饰,刷卡付款完毕后递了地址让店铺送回家。
“这、这么多?”季棠扯着黎昼的衣服微愕。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