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班人看向那孤零零举起的右手,梁时仲不好意思地站起身,“虽然我跑步速度不快,但是毅力还行,跑完全程应该没什么问题的。”

        他并不是爱表现,也不是爱逞强做英雄,只是在某一刻,他突然想和王闯并肩,为了这个班级争取荣誉。

        他不想只做一个站在场边为了对方欢呼的人,他不想做配角,虽然他去也不一定能争光,但是他不自荐的话,就连这个机会都没有。

        他很喜欢王闯,喜欢对方毫无忌惮地把青春所有的张扬都表现在脸上,喜欢他极其自信地、极其洒脱地做他自己。

        在某时某刻,梁时仲也不想再窝在背上那个安稳窄小的壳里,他想追逐对方,想与对方并肩成长,想王闯站在高峰的时候,扭头就能看到自己,而不是得俯视,才能找到他。

        “王老师,我去跑3000米,100米让其他同学跑吧。”

        教室倒数第二排中间位置有人起身,一脸严肃认真地说出自己想法。

        “王闯,钟老师说你特别擅长短跑,有几次记录比一些体育生还快,100米和200米是你的强项,你好好练习,好好准备都有拿名次的可能。”

        名次是班级的荣耀,看不到摸不着,而梁时仲,要是受伤或者出了什么事,他不得心疼死?他比谁都清楚对方多不擅长运动,王闯还想开口,梁时仲回头看着他,用嘴型说着。

        别担心我。

        “王老师,我没问题的,我会好好练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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