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沈青,他叫沈时年。在别人的故事里,也许这只是一个上天祝福的完美幸福的巧合,对我,不是。

        他是我哥,虚长我三岁;

        但不是亲哥,我是被收养的;

        因为我爸妈殉职死了;

        我的父亲,一位缉/毒警/察,剿/毒时被两枪毙命;我的母亲,一位人民教师,去上班时救了在红灯时过久停留的学生,惨死于超速旋转的车轮之下;违规的司机赔了一百二十三万,足够支撑我活到大学,当然,前提是没有我那些七姑八姨的瓜分;钱到我手里仅剩下为数不多的三万,我那时才十岁,还在为没有人能管我玩芭比娃娃而庆幸。

        沈国怀——我们的父亲——全国五百强:腾飞集团前董事长,当时正陷入“小三门”的泥沼,急需一些正面新闻来挽救企业形象,于是他听从建议找到了我的姑妈,决定收养我。

        姑妈要了五十万,他给了。甚至都没有等到第二天,当天下午,我就背着我最喜欢的书包——一个玫粉的、用劣质颜料印刷着木之本樱的、我妈在我撒泼打滚嚎啕大哭的前提下,“心甘情愿”买给我的。

        在把我交给沈国怀的秘书时,她甚至没有考虑过万一这个有钱的陌生人是个恶心悲哀的□□……

        好在他并不是,他只是个在不正常社会中最正常不过的有钱人。

        秘书拉我下楼的第一句话:“你不是个男孩吗?怎么背个粉色书包?”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