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只是路人,因为看上了她的样子想要搭讪的话,不可能知道她的名字。

        但如果是熟人的话,她不可能没印象。

        她从小就接受过丰富的特工训练,不说过目不忘,但见过的人肯定是不会忘的,尤其是帅哥,她要是见过更不可能不记得。

        没见过,又知道她名字,而且还专门来这家她经常来的餐馆找她,这几样先决条件结合到一起,足以证明事情不简单。

        她放下了手中的刀叉,一只手已经悄然放到了桌子下面,并面不改色的微笑道:

        “我还不知道帅哥你的名字呢,这好像有点不公平吧?”

        “雷蒙,雷蒙·方。”侦探男,也就是雷蒙笑着回道。

        “雷蒙吗?不错的名字。”史蒂芬妮笑吟吟的说道,“那么请问雷蒙先生专程来这里来找我,是有什么指教吗?”

        “指教谈不上,只是想来面试一下而已。”雷蒙摆摆手。

        “面试?”史蒂芬妮楞了一下,没想到居然得到的是这种答复。

        难道是我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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