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雷蒙家一样,外公老艾登也有两个孩子。

        一个当然是雷蒙的母亲罗兰,另一个则是罗兰的弟弟,也就是雷蒙的舅舅米切尔·艾登。

        外公老艾登经营着一家服装公司,尽管规模上来说不算很大,但也足以让他在里士满本地成为富人阶层了。

        换句话说,母亲罗兰其实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富二代。

        这也是当初为何老艾登会反对女儿跟雷蒙他爹结婚的原因之一。

        门当户对这种东西,从来也不是华人的专利。

        当初的方默只是一个很不起眼的小警察,家里也只是条件很普通的移民家庭,跟罗兰的家庭比起来,方默确实算是高攀了。

        还是后来雷蒙出生后,老艾登才总算是接纳了方默这个女婿。

        尤其是当雷蒙成为了全北美都排得上号的心理学大咖后,方默才总算是扬眉吐气,可以在老丈人面前挺直腰板了。

        原因很简单,虽然雷蒙如今的身家肯定还是不如老艾登这个外公,但一个是全美知名的心理学大咖,一个是小县城的小财主。

        两者的社会地位明显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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