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通将他打听到的消息告知沈溪,这届会试的参加人数大约是三千五百人左右,最后拟定录取人数为三百人。

        在明初,会试录取人数并无定数,最少一次录取三十二人,最多则录取四百七十二人。具体数字,由吏部奏请酌情定夺,到成化十一年,才确定下来每届会试录取三百人的定规。但也可在三百的数量上,恩诏增广五十人或一百人,但并非恒制。

        近百分之十的录取率,看起来很高,但却受限于地域划分。

        在明初南北榜案发生之后,朝廷对于科举取士,一般是根据地域来进行录取。

        到了仁宗洪熙元年,在大学士杨士奇的建议下,朝廷正式定下南北卷制度,南卷取士十分之六,北卷取士十分之四。

        等到了宣宗登基后的宣德二年,朝廷又在南北之间增加了“中卷”,主要是将一些不太好划分南北的地域隔出来,南卷和北卷各让百分之五与中卷。

        最后三卷划分为:北卷百分之三十五,中卷百分之十,南卷百分之五十五。

        沈溪在这次会试中,竞争对手就是所有南卷的考生,虽然南卷在总录取中占据五成五的份额,可在会试中,南方考生却占了总考生人数的七成左右。尤其是江南士子,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是全国最高的。

        北方一直在科举方面有劣势,就算录取比例只有三成五,也是对北方举人的一种极大的保护性措施。

        因为单从才学文章论,北方能中进士之人寥寥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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